1367220465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罚分类
文章列表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015年6月23日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http://www.nclihunls.com/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伤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来源: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罚金有几种缴纳方式
  • 2.永安退休女教师组织标会涉案3亿被判15年
  • 3.贩卖毒品多少克判处死刑?
  • 4.浙江省政协原常委戴备军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 5.驱逐出境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