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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2022年6月4日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http://www.nclihunls.com/

 林文明律师,南昌毒品犯罪律师,现执业于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公民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发卡银行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才行,否则很容易触犯信用卡诈骗犯罪,这种情况下会被依法追究刑事。那如今,我国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犯禁;

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

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注: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将所有的诈骗所得的财物全部挥霍,且无力偿还的,或者多卡恶意透支的等等。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等。

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仿照信用卡的样式、图案、色彩,采取印刷、描绘、影印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制造出来,以冒充真的信用卡的假信用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证以及持卡人有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所谓“冒用”,是指行为人以持卡人的身份,非法使用他人的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4、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所谓“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透支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并超过三月不归还。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是属于金融诈骗犯罪,这与一般的诈骗犯罪不太一样,普通的诈骗犯罪属于侵犯他人公私财产的犯罪,而在具体的量刑上面也存在不小的差异。在了解了信用卡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之后,相信大家也比较清楚,我国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显然是没有对诈骗罪的处罚严重的,对信用卡诈骗罪最高也就是处15年有期徒刑。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二、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

1、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如果行为人并未直接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所在单位内部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该内部规定的内容也没有被国家规定所涵盖,则不能对其追究刑事。

2、贷款数额是否巨大。如果数额不属巨大,则不能构成本罪。

3、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本罪论处。

三、如何处罚违法发放贷款罪

1、自然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从公安部之前的有关批复中了解到,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如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的行为,只要发生贷款已无法收回的情况且达到追诉标准的,就应视为《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规定的造成损失。案中提及的未到期贷款及其利息,如确定不能追回,应视为犯罪损失。


来源: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Tags: 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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