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7220465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证据
文章列表

法庭上民事证据三性如何质证?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

2022年6月4日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http://www.nclihunls.com/

  林文明律师,南昌毒品犯罪律师,现执业于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庭上民事证据三性如何质证?

平武县律师 瓯海区律师 鹤山市律师 武昌区律师 蕉城区律师 香河县律师 宁晋县律师 江城区律师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不避免的遇上各种民事纠纷,很多人会选择用法律来说话,选择请侓师帮自己诉讼,于是现在存在着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那么我们对于民事证据质证了解吗今天,就民事证据三性如何质证为大家进行介绍。

一、如何组织证据:

1、方法

围绕诉讼请求展开程序及实体的证据清理,对照法律进行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是否提交。这里有个分析筛选的过程,有的案件很复杂,双方间交易时间长,有时就纠纷写过一系列的会议纪要等,这就要求律师要围绕诉讼请求的主题,从这些材料中分析筛选出对我方有利的证据来。不要将不利于我方的证据提交给法庭。特别是作为原告的律师应当充分重视的问题。作为原告律师你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证据,分析证据,补充加强证据,不可犯这种低级错误。

2、形式

证据清单的形式。格式要求:标题写明是〈***与***间***纠纷案件原告

1、质证准备

收到对方的证据后,应当与当事人紧密沟通,就对方提交的证据形成质证观点,主要围绕证据的三性进行。询问当事人这些证据是否存在、真实对我方不利的证据有否可以否认的可能比如说传真。这个过程同样应当慎重,同时有否证据可以反驳对方的这些证据。同时,对于复杂的案件,我个人觉得还是要求逐一对对方的证据提出的质证意见形成文字,类似于我们的证据清单一样,以便开庭过程中有所准备,在庭审后可以根据庭审情况的变化作修正,在提交代理词中一并提交给法庭。同时,应当及时与承办审判人员联系,询问对方的举证期限何时届满,届满前有否补充证据等。

2、质证技巧

总的一个原则是围绕着“三性”进行。首先要听清楚对方在提供这些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紧紧围绕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开展开质、辩、验、判。逐一识别、判断。就证据来源形成是否合法、与诉求的关系、有否完全质证、是否可用推定等发表综合意见:原件/复印件;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存在瑕疵、伪造的痕迹;证据本身内容上是否矛盾;证据与本案是否存在关联性;证据是否能达到对方所说的证明目的;证据是否与无需举证的事实相违背。如:某人生日为67年2月29日,而67年是没有2月29日的。

词语表达有:“这份材料真实性无法确认,这份材料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这份证据无法达到对方所说的证明目的,这份证据来源不合法”等等。

当然每个证据的质证意见均应从三性着手,质证意见要有层次感,要有条理:1、2、3、首先是合法性的确认,其次真实性,最后是关联性。也可以从形式到内容进行表述。但是,要注意:观点要鲜明,不要含糊其辞。

3、对日常常见的一些证据的质证内容:

A、公证书:公证是有地域管辖的;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超出管辖的公证书效力是有问题的。公证只能证明签字行为是真实的,不能证明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能证明待证行为是合法的。待证事实与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应当依据法律判断。公证书中如证明待证事实合法有效或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内容,应当是违法的。

B、鉴定报告:是谁委托鉴定的鉴定机构及人员的资格证书有没有委托的材料是什么鉴定的依据鉴定的过程这里要注意的是:鉴定的检材有否双方封存,所鉴定的东西是不是双方争议的东西。如公章,一个单位如有二个公章如何鉴定,如纺织品的鉴定,单方鉴定怎么能确定所提交的样品是双方争议的产品。

C、传真件:传真件非原件,不可单独作为证据。确定是否发出的证据,哪个电话,这门电话的所有人及通话清单有否只有有其他证据相佐证的情况下才可作为证据使用,通过一系列传真和其他书面证据能够证明其连续性的,特别是双方互有传真往来彼此是相互衔接的,足以认定传真件的真实性并具有证据效力。所以我方如是接收方,如证据对我方不利,我方可以否认收到传真。

D、录音录像资料:材料中的双方是谁除非是提供方的资料中显示的是对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意思表达,否则,一旦资料中人员不出庭,就无法确定资料的真实性。所以资料中的主体问题。另外要审查的是录音录像资料有否剪接或拼凑的痕迹。

E、证人证言:在获得证人名单后,应与当事人沟通,证人是否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了解案件事实、是否与双方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否有人做工作来作证。质证时应就下列问题询问:利害关系;是否主观判断;内容是否不肯定;内容是否与现有双方认可的证据相冲突。当然询问证人是个技巧问题,后面论述。

F、补强证据: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法律规定,因某一证据的证明力较弱,不能将其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其他证据以佐证方式对其证明力给予补充、加强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将该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规则。《证据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了补强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即只有在下列五种情况下才能适用该规则: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们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所以如对方提出此外的所谓补强证据,可以予以否认。律师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都应当全神贯注,不仅应听明白审判人员的每一次发问内容,而且更应认真倾听对方的发言,并注意观察这些发言对审判人员的影响。在认真的倾听和观察中敏锐地捕捉到对方发言中的破绽,有针对性的找准自己的进攻方向。今天,关于民事证据三性如何质证的介绍到此结束,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咨询。

声明:该内容系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

新都区律师 涪陵区律师 玉山县律师 滕州市律师 龙湾区律师 江干区律师 金牛区律师 江阴市律师

刑事证据规则主要包括审判机关取证原则、最佳证据原则和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那么,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呢我们应该如何深入浅出的进行理解呢关于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问题,在接下来的内容中,的将在下文中为你进行详细且明了的介绍。

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

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需要对取得的证据材料进行认证,以确定哪些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认定待证事实的证据。但是,行政机关通过调查取证获得材料虽然都具有“三性”,但它们之间可能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此时应当如何确定哪些证据可用呢最佳证据规则,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规则。所谓最佳证据规则,是指就数个证明同一事实并都具有证明力,不同证据证明了相反的事实主张的情况下,有关各个证据证明力的大小所作出的认定规则的规定。其实质内涵是某一特定的有关案件的事实,只能采取能够寻找到的最令人信服和最有说服力的有关最佳证据方式予以证明。目前,法律、法规对最佳证据规则无明确的规定,但最高院在行政证据规定中有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参考适用。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明的效力,可按下列情形分别认定:

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部门以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证据。

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它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书证的原件、物件的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它部门的鉴定结论。

5、 司法机关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它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在行政程序中,可理解为办案机关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它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6、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优于传来证据。

7、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力的证言。

8、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在行政程序中,可理解为在听证程序中,亲自参加听证人员的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未亲自参加听证人员作证的证人证言。因为在听证过程中,证人的证言要经过质证的,其可信度更高。

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的证明力效力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最佳证据规则也就是在不同证据相互矛盾的时候,确定出的那个最令人信服和最有说服力的证据。看了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啦。如果对于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仍有疑惑,的律师们将十分乐意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声明:该内容系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来源: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Tags: 法庭上民事证据三性如何质证,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刑事案件中搜查的法定程序
  • 2.开展少年儿童夏季防溺水安全宣传
  • 3.从四方面把握刑事抗诉证明标准
  • 4.刑事诉讼之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探讨
  • 5.浅析视听资料的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