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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特点】毒品犯罪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2018年2月1日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http://www.nclihunls.com/
  【毒品犯罪的特点】毒品犯罪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从良庆区法院审理的19件毒品案件情况来看,可以归纳以下几个特点:
  1、毒品犯罪涉及的罪名单一,均为贩卖毒品,且以零包贩毒为主。从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止,审理的毒品案19件24人。其中,零包贩毒和以贩养吸为18件23人,占毒品案件的94.74%和95.83%,其它1件1人,占毒品案件的5.26%和4.17%。案件涉及毒品总重约70多克,全部为毒品海洛因。
  2、毒品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比重及对毒品犯罪分子的重刑适用率较高。从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止,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共150件209人,其中,毒品案19件24人,占刑事案件的12.67%和11.48%,在各类刑事案件中排名3位。在判决给予刑事处罚并发生法律效力的24名毒品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十五有期徒刑5人,占20.83%;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9人,占79.17%。重量适用率占26.32%。
  3、毒品分子多来自社会底层的流动人口。在24名毒品罪犯中,农民22人占91.67%,城镇闲散无业人员2人占8.33%。本城区常住人口9人占37.50%,外来流动人口15人占62.50%。
  4、部分毒品案件存在一定的毒品销售网络。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审理的19件贩卖海洛因案件中,涉案海洛因10克以上的案2件占10.53%,零包贩毒17件占89.47%。例如,被告人周秋菊、李体凡、梁岳耀、刘钟标、刘仁河、刘钟文、曾勇强贩卖毒品案,由被告人李体凡从外地购进海洛因与被告人周秋菊一同每次以几克的数量贩卖给被告人梁岳耀,被告人梁岳耀又以每次1-2克的数量贩卖给被告人刘钟标,被告人刘钟标又将毒品拆散分成零包与被告人刘仁河一同,将零包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同时还通过被告人刘钟文的介绍,贩卖给被告人曾勇强,最后,被告人曾勇强再以零包贩卖给其他吸毒人员。各毒贩互相依存,通过销售网络向固定的吸毒人员贩卖毒品摄取利润或以贩养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