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7220465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罪罚轻重
文章列表

罪犯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2017年10月20日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http://www.nclihunls.com/
罪犯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1)老、病、残(不含自伤自残)的罪犯,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假释后有生活保障的;
(2)原工作单位(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因重要生产科研需要提出假释要求,监管条件落实的;
(3)罪犯家庭成员衰老、幼小、残疾,又无经济来源或无人照顾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罪犯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经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和政府民政部门提供证明的;
(4)犯罪时不满18周岁,假释后具备监管条件的。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来源: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论疑罪从无案件国家赔偿的司法理念论文提要:
  • 2.北京型内燃机车段修规程
  • 3.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 4.厦门法院践行无罪推定 被告人出庭可自由着装
  • 5.论量刑调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