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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期限
2017年8月10日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http://www.nclihunls.com/
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期限内,如果案件执行不了,法院会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应当事人申请,法院下发债权凭证,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的第一条规定: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来源: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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