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7220465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取保候审
文章列表

取保候审

2016年9月14日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http://www.nclihunls.com/
取保候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行的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下列人员可令其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速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5)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还不充足的;

(6)已被羁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适用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受托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须与本案无关,并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权利不受限制,以及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来源: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取保候审程序
  • 2.高中生要培训心肺复苏创伤救护
  • 3.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及程序
  • 4.家属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取保候审申请书格
  • 5.英国保释制度对我国取保候审制度之借鉴——兼